离婚纠纷举证须知---民商-离婚
来源:沈秀珠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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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举证须知---民商-离婚
离婚应提供的证据材料:
1、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
2、曾经有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或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共同财产及债务:(1)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购置或继受的财产、双方经济收入、存款账号等;(2)共同债务: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及借款凭证的复印件;
4、有家庭暴力的情形需提供报警记录、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证明材料、医院就诊记录等。
5、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及遗弃、虐待家庭成员)主张损害赔偿。
6、子女的情况: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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