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条件:
《工伤条例》第14条第6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需要满足2个条件:从时间条件来讲须为上下班途中;从特定对象条件来讲为机动车伤害。
2、交通事故伤害的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如果未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交通事故伤害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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