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爱军律师

姜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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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洛阳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来源:姜爱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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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该旅行社是否同时具备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2审查该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未取得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国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该旅行社的导游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4了解该旅行社近年来的旅游服务质量等情况;

5该旅游合同中是否有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条款、加重旅游者义务的条款、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的条款。

二、            旅游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应当注意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

1合同主体

2、旅游线路及收费标准

3、每日游览的景区景点、购物场所、住宿宾馆饭店名称、住房标准和自费项目;

4、运输方式、条件;

5、保险;

6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旅游者在出发前应向旅行社索取与合同相符的团队运行计划表。

三、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见以下常见问题时的处理依据

1旅行社转并旅游团队时,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向旅游者确认价格和服务标准;转并团队后,原合同金额高于同一团队相同服务标准最低合同价格15%的,差价部分应当退还旅游者。

2旅游者在运行计划安排的财物场所购买的物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可以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或索赔。

3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者可以依法或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4因旅行社的过错延误旅游行程的,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因导游人员过错导致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脱离团队的,旅游社除承担旅游者脱离团队期间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外,还应当向旅行者支付旅游费用30%违约金

四、            因旅行社的过错致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解决途径

1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

2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所在地或损害发生地的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1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和服务内容、方式,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2了解旅游商品及旅游服务质量的真实情况;

3获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4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5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六、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

3维护旅游秩序和安全;

4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5保护环境,爱护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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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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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姜爱军
  • 执业律所: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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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集邮中心8楼B座(洛龙区公安局、法院西侧/市政府东侧交通银行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