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虎律师

刘祖虎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186-8885-874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

来源:刘祖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5
人浏览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输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以上内容由刘祖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祖虎律师咨询。
刘祖虎律师
刘祖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774人好评: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305房广东君凡律师事务所
186-8885-8748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祖虎
  • 执业律所:广东君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73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6-8885-8748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305房广东君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