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在离婚时怎么分配
来源:杨晔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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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所说的嫁妆,包括电器、家具、首饰、个人物品等财物,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陪送之物。对于嫁妆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分三种情况: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嫁妆为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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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晔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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