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来源:杨晔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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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1)、法律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即,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
(2)、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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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晔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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