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晔蓉律师

杨晔蓉

律师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再婚生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杨晔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6
人浏览
再婚生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再婚生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再婚生育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以上内容由杨晔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杨晔蓉律师咨询。
杨晔蓉律师
杨晔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7412人好评:8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太原市长风西街长风世纪广场A座901-90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晔蓉
  • 执业律所: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72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 地  址:
    太原市长风西街长风世纪广场A座9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