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伟律师

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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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汕头

擅长:

外地人能否在法院离婚

来源:易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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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解释,如果夫妻双方来汕头1年以上,有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可以在汕头法院起诉离婚,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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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0号奋发园航空大厦2403号房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易伟
  • 执业律所: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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