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君律师

刘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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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鞍山

擅长: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实依据是什么?

来源:刘言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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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5种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法院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形下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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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四隆大厦36层4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言君
  • 执业律所:辽宁浩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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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铁东区四隆大厦36层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