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公司没买社保,能赔多少
劳动者在佛山地区受工伤,评残后确定为八级伤残,如何计算赔偿数额?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1日徐某入职某建筑工程公司处上班,从事的是木工。2017年9月26日7时左右,徐某在某建筑工程公司某项目别墅区B11首层从事木工平板工作过程中,因3#塔吊木方出现机械故障造成木方材料从高处坠落,被坠落的木方砸伤。受伤后,徐某被送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一共住院176天(从2017年9月26日至2018年3月21日),经诊断为:1、腰椎骨折伴不全瘫;2、右股骨骨折;3、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4、双侧肋骨多发骨折。2018年5月2日,经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8年6月2日,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八级,确认停工留薪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确认拆除内国定增加停工留薪期2个月。徐某每月的工资是现金发放,每日的工资是310元。
【仲裁裁决】
经仲裁委开庭审理,作出仲裁判决:
公司承担徐某以下赔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89900元(8990元/月×10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8890元(8990元/月×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960元(8990元/月×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4850元(8990元/月×15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12320(70元/天×176天)元
共计371920元
【律师解析】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