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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百度搜索的“去盗版化”行为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12 浏览量:6

 

如何看待百度搜索的“去盗版化”行为

正因为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具有ISP身份,他们提供的搜索链接服务一般不认为侵权,以至于他们大力发展搜索链接技术,对用户搜索的任何歌曲,他们在整个网络系统无限制进行抓取和链接,甚至进行深度链接和盗链,将“本应指向他人网站”的用户截留在了搜索页面,直接完成浏览和下载,不仅提供正版音乐接口,而且还提供大量盗版音乐接口,更是利用盗链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作品特别是音乐作品人的权利。

经过权利人、各唱片公司、音著协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团体的呼吁、斡旋甚至是诉讼,法院对百度等搜索公司逐渐确立起更加严格的审查标准,以至于在很多诉百度搜索的案件中,百度公司都败下阵来。

于是各大网站,无论是内容服务商,还是中介服务商,都尽力争取所提供服务的正版化。在盗版猖獗的洪流中,最早做正版努力的是谷歌。谷歌在2009年,联手巨鲸音乐,推出谷歌音乐,打造中国最大的正版音乐平台。

随即,百度也进行“反省,于2011年公布最新举措:对于百度MP3上所有音乐作品,无论是来自正版网站还是未获授权网站,百度都将按照用户在线播放和下载的次数,委托音著协向词曲作者付费。虽然不知道该举措的具体执行力度如何,但分析人士认为,百度提出的“无论正版盗版都付费”模式,是推动中国音乐正版化的关键一步。

当然,百度的该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肯定有打折扣,不然不会出现今年年初的音乐人集体维权事件:今年1月,“十三音乐唱片”联合27位音乐人向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百度就MP3侵权赔偿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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