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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标识可以申请商标?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量:0

 

什么样的标识可以申请商标?

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申请为注册商标的标识,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分别是:

第一,该标识具有可视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第二,该标识必须具备显著性。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也即某些标识本来不具有显著性,但是因为长期使用,该标识产生了区分功能,我们也认为该标识具备显著性。如“田七”直接描述某牙膏的成分,但是因为长期使用,已经具备了区分来源的功能,具备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

第三,不能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不得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侵犯他人在先的权利,如果他人已经对该标识享有版权、商标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等权利,就不能再申请为商标。不得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国旗、国歌、外国名字、县级以上地名、红十字等标识不得申请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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