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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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08-21 浏览量:6
实用性是指,该技术信息因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使拥有者获得经济利益或者获得竞争优势。首先,该信息可用于工业化生产,与专利的实用性一样。其次,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利益,也包括潜在的利益;既包括积极的利益,也包括消极的利益,还包括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
这些信息,不论是对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有用的信息,还是在生产经营中有利于节省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信息,如某些失败的技术研究资料和经营信息等,对权利人改进科学实验或者经营思路具有重要价值,对竞争对手也十分重要,也是企业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