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晓珍律师

利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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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综合

代理离婚案件

来源:利晓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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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离婚案件

案情:

 杨某与叶某2001年办理结婚登记,于2005年生育小孩。婚前,双方了解不深、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双方因价值观、性格、爱好和生活习性差异较大且无法调和而难以交流,甚至争吵不断。为此,杨某以双方已无夫妻感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诉请离婚。

律师意见: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杨某委托利晓珍律师代理诉讼。经充分协商,杨某与叶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撤回诉讼。

法院裁定书:

准许原告杨某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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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晓珍律师
利晓珍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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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凤仪东路2号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利晓珍
  • 执业律所:广东映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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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凤仪东路2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