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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有效吗?有什么风险吗?

来源:曹晓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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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与丈夫王某2010年结婚,随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上涨,小两口决定以王某的名义再买一套房子用于投资,为了享受到首套购房的政策,他们决定“假离婚”,买完房后再复婚,但是购房后过了几年,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15年江某和王某商量复婚,结果王某不但不同意,还向江某提出离婚,主张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问题,双方最终闹上法院。

近年来,许多人为了规避购房政策的限制,办理了“假离婚”手续,购房后还可以再复婚。在夫妻双方看来虽然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真离婚,在夫妻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的事实就成立且具有了法律效力,就等于宣告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这样在形式上就符合了新政的要求,能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但是这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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