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标准
来源:郭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9
人浏览
串通投标案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以上内容由郭新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新军律师咨询。
郭新军律师
帮助过 3524人好评:33
安阳市平原路红旗渠广场向南二百米路西绿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