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律师办理的较典型案例——合同纠纷篇
来源:蔡明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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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由 |
基本情况 |
结案 |
1 |
合同纠纷 |
代理:被告黄总,江西人 原告:上饶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
本案是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租用原告公司的土地从事钢材批发生意,已经2年多没有缴纳租金。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租金及滞纳金共计10余万元。 接受被告委托后,我们见过详细的市场了解,得知原告公司正上一个楼盘项目,急于工程建设。 在了解了上述事实后,我们制定了基本的诉讼策略就是——拖。在时间上给原告施加压力,并且我们提出要原告补偿当初被告平整、修复土地的费用5万元的要求。 经过一审,原告得知我们的策略,为了不因小失大,急不可待的与被告调解。最后案件出现戏剧性的变化:1、被告的租金及滞纳金全部被免去;2、原告补偿被告因平整土地费用6万元;3、被告在本年的12月底前搬出原告场地。 |
2 |
代理:被告程某,江西人 原告:浙江某公司 案件诉讼地:浙江温州某法院 |
本案是一起卖卖合同纠纷,起因是被告拖欠原告货款9万余元。接受被告委托后,经过详细的了解案情及审阅原告证据,惊人的发现原告起诉的款项大部分已经丧失了诉讼时效。 在法庭上, 律师提出这一问题,经法院审查,确实原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最后,免去被告的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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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原告周某,江西人,个体户 被告:江西某公司 |
被告与原告签订了施工合同,原告工程施工完,被告没有全额支付工程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0万元。 本律师接受代理后,首先查封了被告公司的2套商品房,最后迫使被告支付该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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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代理:原告浙江某运输企业 被告:黄某,江西人 |
本案情况较复杂,被告无财产无固定职业,目前律师已提起诉讼,相关情况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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