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志宏律师

骆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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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手续

来源:骆志宏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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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房地产证;

公民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法人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经营许可证》等。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八个人身份证件;

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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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志宏律师
骆志宏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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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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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答快
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30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骆志宏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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