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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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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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xx,xxx年xx月xxx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女方: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双方于20xxx年xx月xx日在广州市xx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的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男方xxx与女方xxx自愿离婚。
子女的抚养:
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离婚后女儿随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_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另行计算),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本月的抚养费支付给女方,直至付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需要探望女儿,可提前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
7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 其他协议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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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俊哲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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