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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余朝河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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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四川天府风律师事务所 余朝河律师 

中国经济网北京224日讯:国家统计局今天上午公布《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3年的491300元提高了4780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3年国经济和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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