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互联网纠纷,综合

购买设定了银行抵押的房屋有何法律风险

来源:王细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6
人浏览

1、卖方人擅自出售银行抵押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购房人无法办理正常过户手续。

2、卖房人所得房款应当首先清偿银行贷款,否则银行贷款如到期没有清偿,银行有权申请拍卖该房产进行清偿。

3、一旦房子被执行,购房人只能向卖房人主张违约责任。

4、购房人可起诉卖房人列银行为第三人,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银行达成调解,购房人替出卖人偿还银行贷款,相当于支出一笔额外的费用,以换取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5、至于卖方人可能存在的针对房款的抗辩,则需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以上内容由王细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细香律师咨询。
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律师
帮助过 66人好评:2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驻京办综合楼8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细香
  • 执业律所: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54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驻京办综合楼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