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明律师

王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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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盗窃罪

来源:王凤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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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盗窃罪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这一规定比较简单,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与法院判决的定罪标准在表述上几乎一致,证明标准均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明标准与法院判决掌握的标准同一,且规定得比较抽象、概括,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和操作。由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过高,且标准单一,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控制和追诉某些犯罪超出了所能。本文通过评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并与国外相关做法相比较,认为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应区别于法院判决的证明标准。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及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应确定为: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应低于定罪量刑的标准,且不再应以客观真实为标准,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关键词:刑事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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