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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律师业务再强也不如找关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25 浏览量:0

江门刑事案件中律师业务再强也不如找关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刑事案件中经常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说:“中国是人情社会,律师业务再强也不如找关系。”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在法律不断健全、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更是进一步扩大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表现在:

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心理落差很大,对于自己有没有犯罪,罪过的轻重没有客观的了解。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非常想见到自己的家人,想了解自己被拘押后在外边遗留问题的处理,想找一个懂法律、并能为自己说话人,在这个时候,律师会见他时,就显得尤其重要;


二、犯罪嫌疑人被拘押后,由于对法律了解很少,并且心理紧张以及可能存在侦查人员的不当行为,使其交代的犯罪事实不实、混乱,见到律师后,犯罪嫌疑人就会平心静气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三、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可能影响量刑结果,因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的不能或者不便向司法机关说明、递交资料等等,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后果等等。所以,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不能忽视。


现本律师将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所能做的工作、所起到的作用具体介绍给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一 、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


⑴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主要是向犯罪嫌疑人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使他了解自己的行为涉嫌的罪名,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以及整个司法程序)、代理申诉、控告(如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或违规办案的情况,律师可代为向有关部门或领导申诉和控告)。

需要注意: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聘请律师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证明身份关系)。

⑵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⑶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的,侦查机关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⑸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受委托的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解除。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好处


⑴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传达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⑵ 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对所涉嫌的犯罪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⑶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掌握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说明案件情况,帮助办案单位固定有力证据。

⑷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⑸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⑴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⑵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在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⑶申请取保候审权:辩护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⑷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解除。


三 、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

在审判阶段,是律师最关键,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阶段。

在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⑵与主审法官交流案件情况,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⑶要会见被告人两次以上,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告知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可以就案件的关键事实,律师可以设置问题,让被告人在法庭上做客观陈述。

⑷认真研读案件证据,准备好开庭询问提纲,充分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如果是重大案件,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

⑸准备好辩护词。

⑹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⑺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⑴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⑵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⑶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

⑷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⑸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⑹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

 

刘存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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