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晓敏律师

倪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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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有一条最可怕的路:就是“套路贷”的套路

来源:倪晓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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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中有一段名言:“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这段话,用在形容涉“套路贷”犯罪案件上,很是合适。

或许,你早就听说过“套路贷”很可怕,然而,你是否知道“套路贷”违法犯罪不断有着新形式、新变异,往往比你知道的甚至想象的,更为可怕?

分析定义,识破套路

201949日,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套路贷”的司法定义: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一言蔽之,“套路贷”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套路贷”衍变的“黑恶化”之路

❶ 要钱更要命 套路贷“砍头息”高达四成

今年3.15晚会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714高炮”个人网上现金贷行业的潜规则,其主要手法是不法公司以小额借贷之名,以7天或者14天为借款期限,通过收取高额“砍头息”、保证金以及逾期费用等方式非法获利,并采取“软暴力”方式进行催讨。

例如杭州的袁某,因急用钱向某速贷公司微信借款3000元,以7天为期限,扣除30%的手续费(“砍头息”),实际到手2100元,到了还款日期无力还款,袁某在劝说和诱导下,便采取了借新款还旧账等形式,先后向31家类似贷款公司借款近百次,3000元借款的雪球越滚越大,最后袁某竟背负30万余元的债务。

所谓“砍头息”,是指放贷平台以利息、手续费等名义,在给借款者放贷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一部分钱。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收取“砍头息”。

❷ 陷入债务黑洞 被套路到家破人亡

今年523日的一则新闻:“女子深陷‘套路贷’欠债200多万,毒杀3岁儿子后自杀。”“套路贷”究竟有多可怕,在这则案例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先是以低利息,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以行业规矩为由诱惑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谎称只要按时还款,虚高的债务就不用还。但其实一到还款期限,犯罪分子便采用拒绝还款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进一步虚增债务,最后大多以暴力或软暴力集中威胁,逼迫还款,使被害人在债务的黑洞中苦苦挣扎,最终结局许多都是“家破人亡”。

❸ “整形贷““佳丽贷”: 无力偿还被迫“卖淫还贷”

根据新闻显示,某市警方今年3月破获的一起特大“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该案件中的犯罪团伙通过“整形贷”“佳丽贷”等形式,以“无本还息”“无抵押快速贷款”等为噱头,吸引无力支付高额“整形款”的女性到指定非法医疗美容医院整形。

当受害女性无力偿还高额本息时,犯罪团伙再以“相互转贷”等形式互相介绍“客户”,强迫受害女性“以贷还贷”,并收取高额服务费。

同时,“套路贷”团伙还与组织、强迫卖淫团伙紧密勾结。如果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控制催贷,仍无法满足其要求的还贷金额,还会将其贷款合同以“解套”等形式转卖给组织、强迫卖淫的非法团伙,强迫控制受害女性到“夜场”、KTV、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卖淫还贷”。

❹ “校园贷”屡禁不止:9000后群体成目标

这是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21岁的西安女孩冯某在今年6月的一个凌晨,从家中17楼窗口纵身跳下,她的父亲此后发现她生前记录的还债账单,才弄清楚女儿的自杀缘由。”

冯某是三四年前在上大学期间通过网贷借款4000元,结果利息滚的飞快。无力偿还的冯某不堪威胁和压力被逼跳楼,临死竟还负债20多万元。

目前“套路贷”呈现“线上软暴力催收”增多趋势。不法分子会采用“呼死你”软件打爆被害人及亲属朋友电话、发送威胁短信、ps淫秽照片等方式,选择涉世未深的90后、00后群体为侵害目标。该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断加大,受害群体不断扩大,逐步演变成了一种新型涉众型犯罪。

不法分子常用的套路步骤

套路第一步: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低利息、无抵押、秒放款”吸引借款人后,以各种名目让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等法律文件,伪造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

 套路第二步:制造银行走账流水

不法放贷者将钱款全部打给借款人,然后采用立即让借款人取现等方式,向借款人收取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砍头息”。

 套路第三步: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立即还款

不法放贷者往往会制造还款障碍,故意造成借款人违约,强行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以及虚增的债务。

 套路第四步:以贷还贷,暴涨债务金额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套路贷放贷人多以“平账”之名转手,介绍其他放贷机构,重新签订更高的虚高借贷合同,让借款人“以贷还贷”。

 套路第五步:软硬兼施,深度套牢借款人

借款人无力偿还虚高债务时,不法放贷人采取诉讼、仲裁或者暴力逼债、软暴力威胁等手段,不断向借款人索取债务。

提醒广大市民:

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陷入“套路贷”,要及时辨别和保留有效证据,同时要勇于向公检法或扫黑办举报,由公检法等部门对“套路贷”不法分子依法严惩!

以上内容由倪晓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倪晓敏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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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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