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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0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吴丁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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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0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时就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你知道哪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形下单位又不必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共有20种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两个方面。

 

0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8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其实还是不一样的。其中在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一情况下,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标准则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至于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的,工作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03

经济补偿金是税后工资还是税前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定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的用词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得工资”,说明是含税的工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照税后工资计算,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由此可知,经济补偿金在一定金额以内的不需纳税,也即用人单位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理由不成立。因此,经济补偿金应当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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