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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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男女双方未结婚,共同出资购房,登记一方名下,分手时如何处理?

来源:王亚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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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男女双方购房时的恋爱的特殊关系,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房屋为共同共有。如未登记结婚就分手,共有购房基础瓦解,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共有物。房屋作为共有物,由于难以分割,在实践中常常会由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贴,价额或由双方协商,或根据出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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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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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亚东
  • 执业律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17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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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