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利律师

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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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性侵罪吗?男性性侵男性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王胜利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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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对于被害人来说是一个噩梦的存在!性侵不管是在哪个国家,至少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有的国家还直接规定为犯罪。但通常性侵都是发生在男女之间的,若要是男男性侵的话,则构成犯罪吗?下文进行详细的介绍!


性侵有什么危害?


每个被害人无论受到的伤害大小,都一定会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很可能是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噩梦。儿童是一个人人性格塑造的关键时期,而性侵的伤疤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合的毫无痕迹。这样的伤害至少存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生理上,性侵很可能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伤害,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生育功能的丧失;其次是心理上的阴影很可能会使他们从此抗拒婚姻,害怕异性,造成家庭关系不和睦。


我国有性侵罪这个罪名吗?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有关性侵罪的明确条文,类似行为将以猥亵罪来认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性侵将对被告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但是真正受到惩罚的很少。一是因为证明难。猥亵案件一般都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若被告人对侵害行为予以否认,如果只有受害人的陈述、父母的陈述等难以定案。除非有视频监控录像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等。二是因为鉴定难。目前实务工作中不能对未成年的孩子进行处女膜的鉴定,只能进行受伤创伤鉴定。三是因为未成年人无法准确表达,对未成年人受害人的陈述如何认定?广州中院一名法官认为“受害儿童可能不能正确表达,但是其对于疼痛感、造成其疼痛的人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小孩只要能说出来是谁做的,在哪里做的,大概的时间就够了。要求她像成年人一样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完完整整表述出来是不可能的,反而不可信。”


反观我国已判刑的性侵案件,也不难发现存在量刑偏轻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猥亵儿童罪量刑能达5年以上的只有两种情形,一是情节恶劣,二是聚众实施或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然而在公开场合或者聚众猥亵的情形少之又少。


男性侵是否构成犯罪?


日常生活中,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刑九》将刑法第237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新《刑法》规定猥亵罪受害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猥亵犯罪的对象已经不再限于妇女,对于性侵男性的,适用猥亵犯罪予以惩治。


那么猥亵罪在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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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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