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普云律师
191-6446-0089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4201*********827
hbzeg355@126.com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群光广场百脑汇写字楼2701—2705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量:0
残疾赔偿金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关于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这个问题,我国现行规定如下:
(一)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二)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三)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