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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还钱时要给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量:0

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还钱时要给吗?

因为关系好或是时间较紧,借款人没打借条,出借人也没约定利息,就这么把钱拿出去了。等到后面还钱的时候,因为借款人借的时间长而且借款数额较多,出借人完全损失了一笔利息。


其实,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对其有做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虽然说你这种情况是没打借条,就是没有凭证,但其本质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样,借钱时没打借条又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因此,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给。

另外,借钱的时候没打借条其实对出借人是很不利的,就算两个人的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肯定是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最后就只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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