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律师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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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漯河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危险驾驶罪量刑

来源:刘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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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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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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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源汇区法院对面河南诸格律师事务所三楼3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洋
  • 执业律所:河南诸格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1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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