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均开律师

冯均开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天津限购,买房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冯均开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0
人浏览

    2017年4月1日开始,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一般应认定合同不能履行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情形,当事人据此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准予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前述原因,当事人解除合同以后,出卖人应当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将接收的房屋返还给出卖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合理分担。如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损失方要求加大对方承担比例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由冯均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冯均开律师咨询。
冯均开律师
冯均开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3509人好评:3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苏商科技大厦14层1405-1406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冯均开
  • 执业律所: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16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苏商科技大厦14层1405-1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