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家属会见制度
来源:谢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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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见条件
下列人员,看守所可以允许与近亲属会见: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未决案件经案件主管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在押人员。
(二)会见程序
1、家属会见须凭所方发出的《家属会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会见在押人员,原则上每月只能会见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审核会见人的证据。
3、按《在押人员会见记录本》要求进行登记。
(三)提人会见
1、登记后在会见室等候民警带被会见人会见,民警现场监督。
2、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3、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民警应立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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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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