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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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家属会见制度

来源:谢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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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见条件

下列人员,看守所可以允许与近亲属会见: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未决案件经案件主管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在押人员。

(二)会见程序

1、家属会见须凭所方发出的《家属会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会见在押人员,原则上每月只能会见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审核会见人的证据。

3、按《在押人员会见记录本》要求进行登记。

(三)提人会见

1、登记后在会见室等候民警带被会见人会见,民警现场监督。

2、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3、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民警应立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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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谢俊
  • 执业律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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