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脑 维 护 合 同 书
电 脑 维 护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电脑的维护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关系:甲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所有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乙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提供方。
一、合作的内容:维护费及结算方式
1、将甲方单位的电脑及相关设备交给乙方维护。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维护费每年人民币 元。合同期为壹年。凭发票支付。
2、双方协商签约后,若甲方单位需要增加电脑维护项目,应当达成补充协议。
二、服务内容
乙方每月提供_________次定期上门维护,内容包括:
1.电脑内部清洁,除尘;
2.客户需求软件安装升级;
3.安全查杀毒软件安装升级;
4.查杀毒及局域网畅通检查;
定期病毒检测,根据甲方的建议进行硬盘检查和清除;如需清除病毒,甲方用户自行安排数据备份,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建议,在确保甲方电脑数据不丢失的情况下进行查杀及相关操作,如果需要恢复系统或重做系统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5. 保证甲方电脑设备运行正常。
乙方除以上基本服务外,提供以下服务:
1.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免费;
2.服务期内,电脑故障(软、硬件)上门解除维修服务;
3.接受客户购买新设备时的疑问咨询服务免费,新增PC及相关软、硬件接入。
三、硬件维护的范围
电脑负责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的更换。如需要更换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采购并更换,实际更换的部件按市场价格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凭发票),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
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和其它设备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擅自维修,应由甲方联系厂家或甲方委托乙方返厂维修。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不另收取服务费。
5、甲方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惠普、方正等)以外设备(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甲方提供相应的代理商代维修或甲方委托乙方联系厂家维修。乙方不加收服务费。
四、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乙方接到甲方报障的2小时内响应。乙方工作时间为8点至17点。
下列情况,经甲方许可,乙方上门服务的技术员可以将主机搬回乙方维护:
1、甲方不希望乙方技术员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五、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维护及维修过程中,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六、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情况
乙方技术人员在对甲方电脑及设备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做重大改动时,(如主装操作系统等)乙方技术人员应询问甲方有关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维护或维修期间,应当严格的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规定,如果出现因为乙方的过错致使甲方的商业秘密外泄的事实,甲方享有违约责任请求权或侵权责任请求权;
3、乙方在维护或维修期间,其工作技术人员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自愿将争议通过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形需要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时,甲乙双方应当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 (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附件 甲方现有需维护设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