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倩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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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残的间接损失应赔吗(原创)

来源:徐倩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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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残的间接损失应赔吗?

应当赔偿,但不同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工伤残在给劳动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同时,也会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在发生伤残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劳动者直接经济损失是和他直接经济收入相关的,是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工资收入。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本人及其家属生活,影响劳动力再生产。对劳动者其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给予全部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经济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入、业余其他劳动收入等。

但是,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并不是人人都有,它是是不固定的、时有时无的额外收入。社会保险主要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因而这部份经济损失不应与前者同等对待。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这两种间接损失有所不同,应当加以说明: 

(一)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颇有争论。

《民法通则》第117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其他重大损失,指的就是财产的间接损失。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末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对于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赔偿,

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间接损失的确定,二是间接损失的计算。把这两个问题弄清楚以后,即可按照赔偿原则予以赔偿。

(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它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

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这种间接损失与人身损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区别是,前者是未来的可得利益的减少。例如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人的工资等。后者则是现有财产的减少,

如因人身损害支出的医药费等。在司法实务中,应当着重对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进行研究,因为法律将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赔偿的裁量权赋予了一个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的赔偿原则,而对于人身损害的间接损失,立法已经作了明文规定,是很容易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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