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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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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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

来源:吴晓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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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

案情简介

购房人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附件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约定屋面防水的保修期为五年,但在购房人入住的两年时间里,房屋渗水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起诉。

法律分析

一. 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所售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购房人如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主张补偿理由不充分。

二. 防水质量问题。

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存在渗水问题的事实客观存在,该渗水问题属于合同附件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的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修复费用。

法律风险提示

一.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自行维修,但应注意保留相关质量问题及损害证据。如请物业确认渗水事实,同时对维修费用,应找正规施工单位并取得正规支出票据。

二. 在具体的请求上,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并经法定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如不履行维修义务,则由业主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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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前进东路858号金泰大厦七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吴晓香
  • 执业律所: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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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前进东路858号金泰大厦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