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鼎律师

胡振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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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宁德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福建计划生育违规处罚

来源:胡振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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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乡镇的人)、街道办事处征收(城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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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胡振鼎
  • 执业律所: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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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号伯爵郦城别墅区22幢101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