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成都律师 > 沈辉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四川成都刑事辩护解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2-03-21 浏览量:0

 

XXX在公司成立时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成都刑事辩护提示在发生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时,最重要的是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提供帮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免错过最佳时机,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139-8219-532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