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成都律师 > 沈辉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反悔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往往会有反悔的一方。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反悔吗?

我们根据反悔的时间段分情况讨论。

首先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则不能成就,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约法律束力。此时,如果双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也不会成为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

其次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也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一方反悔的,大多是因为财产的分割。那么,此时,可以反悔吗?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办理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反悔,但不是无条件的。

所以,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否反悔,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而且反悔是不附义务的,一旦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也失去了效力。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139-8219-532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