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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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常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一个聚众斗殴案件的思考

来源:范小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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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小霞    日期:2011年05月26日

  

一个拖了将近一年的刑事案件,终于宣判了。法院采纳了辩护观点,出乎意料的结局。

公诉机关指控该被告使用碎啤酒瓶戳死者左颈主动静脉,导致死者失血性休克死亡,建议量刑无期徒刑。在会见了被告人,并阅卷后,发现诸多疑点。检察院指控该罪名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的口供、同案犯的供述以及DNA法医学检验报告以及死者尸检报告等。其中被告人的多次供述笔录里承认实施了用随啤酒瓶捅死者脖子的事实,多次供述比较稳定。另一被告人的笔录中也多次指控目睹该被告人实施了此行为,多次供述很稳定。被告人的鞋子上有死者的喷溅状血迹。

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自己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另外,如果证据不充分,则疑罪从无。

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后,我们决定为被告人从没有实施该致死行为,公诉人指控该罪名证据不充分角度为其做辩护。并指出公诉人的证据中存在多处矛盾,死者的伤是一次性损伤还是二次性损伤无法确定,被告人的鞋子上的喷溅状血迹的形成有多种可能性,指控被告人实施了致死的行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当事人实施了致死者死亡的行为。

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

这个是一个聚众斗殴的案件,案件中的8个被告都是80后,我的这个当事人是87年的,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

我们都有后悔的时候,但是有时候醒悟能够挽救事态发展,有些却不再可能。这些孩子,在长达一年之久的关押中,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心中想必受到了常人无法体会的煎熬。现在终于尘埃落定了,也可以坦然的面对了。判的最为严重的当庭表示上诉,我的当事人虽然也要再受牢狱之苦,但是判决结果已经出乎他的意料,因此,表示愿意积极悔过,争取早点回归社会。

年轻的时候的貌似不经意的一件事情,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活着他人后半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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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范小霞
  • 执业律所: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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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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