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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08-03 浏览量:0

 

此种情形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或者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胡海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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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机构: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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