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果律师

何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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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四川-南充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宾馆杀人案辩护词

来源:何一果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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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四川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所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雷X刑事部分的指定辩护人,现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及庭审情况就本案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来说,基本事实清楚,起因是因为被告人蔡XX及其部分被害人怀疑宾馆工作人员偷钱,双方引发的冲突,在此事件的发生过程中,他们没有在解决纷争中起到任何积极作用,没有理智、冷静的通过法律或协商方式解决,反而是相互威胁对方的人身安全,促使的矛盾尖锐化、激进化,最终演变为一场悲剧,所以被害人在本案的事实起因中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就我的当事人而言,在本案的事实起因过程中没有参与,也没有激化矛盾,请法庭能够注意此点,酌情考虑对雷X的量刑。

.就本案客观方面而言,本案之所以社会影响较大,是因为吉X死亡所引起的,而我的当事人雷X没有出手伤害死者,对于这一危害后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我的当事人不应当承担对这一社会影响的刑事责任。

.就被告主观方面来说,根据证据材料得知,死者与雷X是社会上的朋友关系,雷X的居住地也是死者提供的,此时死者打电话要求雷X帮忙做事,而且电话中也没明确的告诉雷X到底是去做什么,我的当事人面对社会朋友的请求,很难想象他会拒绝,只是出于所谓的江湖义气去帮忙,虽然这样的做法是法律所禁止的,但从中可以看出这是典型的激情犯罪,没有事前的策划,也没有事前的预谋,而且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属于《刑法》第四章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

.从被告人的客观情况而言,雷X文化程度低,父母均在家务农,造成了雷X法律意识淡薄,正是由于如此,才会误交朋友,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其次,雷X是一个“90后”的年轻人,涉世不深,以前从来没有过刑事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我们还是应当本着治病救人,坦白从宽的原则去处理,酌情量刑,给雷X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雷X具有酌情量刑的情节,自到案以来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从侦查阶段的口供到我的会见笔录,内容始终保持一致,希望法庭能够给这样一个已经认错的失足青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辩护律师:何一果

                                                                                                     20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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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何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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