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擅长:债权债务,征地拆迁,综合

离婚案件中涉及拆迁房屋的产权

来源:林圭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19
人浏览
目前,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的越来越多,已成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难点问题。离婚案件一旦涉及房屋拆迁问题,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份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份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份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份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先作判决。
以上内容由林圭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圭洋律师咨询。
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律师
帮助过 375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市府路新益大厦1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圭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3*********1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 地  址:
    市府路新益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