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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再见是最好的救赎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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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再见是最好的救赎

 2016-5-26丨 婚姻家庭律师慧云团队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里,家暴通常指男人对女人的殴打、伤害等暴力行为,殊不知女人对男人、对孩子的长期侮辱、谩骂也构成家暴。

近日,本人接待了一位男性当事人,从他口中得知:妻子非常强悍,嗓门也特别大,每天一有时间,就对丈夫横眉冷对的,看丈夫各种不顺眼:嫌弃丈夫没出息,炒菜用的油是生油,炒的菜没营养,不好吃等等。对女儿也是,既嫌女儿脑子反应慢,又嫌女儿不用心,嫌弃的同时还继续给女儿报很多的课外补习班,既有像钢琴、绘画、书法等带有艺术气息的课程,又有英语、奥数等带有学习性质的课程,总之,孩子上完学校的课程,还得参加校外的各种补习班,直到晚上78点,孩子才能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吃完饭,又进入媳妇训练时间,媳妇待在孩子的房间,陪着孩子完成作业,这原本是件好事,但是没过15分钟,就会传出妻子的呵斥声、动手打孩子的声音以及孩子的哭声。这种声音夹杂在一起,让丈夫听的真是揪心,尤其是孩子在练钢琴时,钢琴的声音中还能听到女儿的哭声,这让丈夫心理更加难受,实在忍无可忍,丈夫说妻子几句,妻子就把矛头转向丈夫,开始进行各种人身攻击:什么没出息、窝囊、大街上随便是个男人都比丈夫强等等。骂的不解气的时候,就随手摔东西,有一次妻子做饭,因为厨艺不佳,把花生米炒糊了,妻子强迫女儿吃,丈夫劝说妻子几句,妻子就随手拿起饭碗砸向丈夫,将丈夫额头砸伤。随后几次,妻子反应更大,每次和丈夫吵架,就随手拿出水果刀,要捅丈夫,丈夫在和妻子夺刀的时候被妻子用刀割伤,无奈之下,丈夫报警,警察出警后,对妻子进行了训斥,但是妻子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对丈夫进行人身攻击,无奈之下,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以自己和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本人做了20多年的婚姻律师,见过很多家庭暴力案件,但是确实很少见妻子对丈夫施暴的。201631日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为家庭暴力,本规定有两层意思:第一,家庭暴力发生的主体:家庭成员间,无论男女,只要存在家暴事实即可;第二:家庭暴力存在的形式:传统的暴力行为:殴打、捆绑、残害身体、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暴力行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给精神带来伤害的行为。在本案中,妻子经常性地对丈夫进行人身攻击,用极为贬损丈夫尊严的言语伤害丈夫,极大的挫伤了丈夫的自尊心,对丈夫的精神及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丈夫被诊断为胆囊息肉就和长期不和的家庭情况有关,据查找医学资料,胆囊息肉的成因之一为:社会生活及工作的压力大,经常出现情绪波动较大,烦躁易怒,情绪抑郁。

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是教育应该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亦不能采用体罚的方式,更不能将对丈夫的不满发泄在子女的教育上。妻子违背女儿的承受能力,强迫女儿参加各种课外培训,在精力上过份要求女儿的同时,还在身体上、精神上给予女儿惩罚,训斥女儿反应慢、脑子笨,打击女儿的自信心;动手打女儿,让女儿每天生活在被训斥、被挨打的境遇中。

面对这种糟糕的家庭环境,无论是对于正在承受不幸的丈夫,还是对经常被强迫的女儿,亦或是对于正往越来越野蛮化发展的妻子而言,离婚也许是对家庭最好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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