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庭律师

王康庭

律师
服务地区:海南-海口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行政纠纷,综合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来源:王康庭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09
人浏览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韩某,男,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韩某强,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码:,黎族,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判令俩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工资元及其利息。

二、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1213,被申请人韩某强雇佣申请人到位于海口市琼州大道的海口某温泉大酒店进行涂料施工。112日,被申请人韩强确认,尚欠申请人工资元。

据悉,被申请人王是上述工程的承包人,其将该工程分包给被申请人韩强。

被申请人韩强就拖欠工资事宜(包括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在内)已向贵院起诉。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王应将拖欠申请人的工资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本申请,恳请依法裁判。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0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以上内容由王康庭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康庭律师咨询。
王康庭律师
王康庭律师
帮助过 82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景瑞大厦B座5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康庭
  • 执业律所: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601*********50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海南-海口
  • 地  址: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景瑞大厦B座5层